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山东发布"曝气产品地方标准"可降低三成曝气系统能耗,提升污水处理效率

山东发布"曝气产品地方标准"可降低三成曝气系统能耗,提升污水处理效率

山东发布"曝气产品地方标准"可降低三成曝气系统能耗,提升污水处理效率

山东省质监局联合省环保厅日前颁布实施《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水处理用微孔曝气器》和《化学消氧法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试方法》,分别规定了微孔曝气器的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化学消氧法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试的测试方法、测试步骤等内容。

这两项标准通过对曝气技术产品的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全省曝气器市场,逐步淘汰低端产品,引导研发应用高效节能型曝气器,提升污水处理效率,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

山东省地方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水处理用微孔曝气器》(DB37/T 2668-2015)上,标准对微孔曝气器的分类与命名、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等内容都做了详细规定。

标准规定,根据曝气器的结构形式分为管式、盘式、钟罩式及平板式等,根据曝气器的材质分为橡胶膜型、陶瓷型、刚玉型、半刚玉型(硅质和刚玉的混合型)、硅质型、钛质型、聚氨酯型及其他型。曝气器的型号由名称代号、结构形式代号、材质代号、主参数代号4部分组成。

根据标准,每台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气孔密度和孔隙率、密封性能和布气均匀性试验等。由质量检验部门出具合格证明,方能出厂。

同时,明确了应当进行型式检验的情形,包括新产品及新规格产品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产品的结构、工艺及主要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产品停 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产品正常生产时,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中有任何一件被检产品某一项目不合格时,应从这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据了解,在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定方面,我国一直以《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定》(CJ/T 3015.2-1993)为依据标准开展检测。

《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定》是1993年制定实施的标准,距离现在已经有20多年。随着环保产业快速发展、检测技术不断升级,当前市场主流检测仪表和控制记录系统的能力已超越这一标准的要求,原来的标准明显滞后。”

针对这一问题,山东省质监局联合省环保厅颁布实施了地方标准《化学消氧法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试方法》(DB37/T 2667-2015),通过实施新标准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为规范全省曝气器市场和工程设计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山东省颁布的测试方法以国内现有测试条件为基础,结合国外先进的测试方法标准和行业专家指导,对消氧方式、水质要求、测试终止时间判定及设备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补充、修改,提出了更为科学的化学消氧法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试方法规范。

山东省曝气器检测地方新标与1993年制定的标准有何区别?加严了哪些内容?通过对比发现,新标在溶解氧测量仪、气体流量计、环境温度计等器材要求方面,都有着明显的提高。

其中,地方新标准要求溶解氧测量仪最大测量误差±1%、响应时间应≤30s,1993年的标准规定最大测量误差±5%、响应时间应≤45s;气体流量计 新标准要求精度±1.5%,原来只要求精度±3%;压力变送器新标准规定精度±0.1%,原来规定精度±2%;新标准规定数据记录与控制系统精度±1%, 原来要求的范围是精度±3%;新标准要求风机波动误差±2%,而原来的标准对此没有作出要求。